槐南镇西华一男子打嫂子被判刑赔30多万

(网络配图)

一巴掌=30几万块+有期徒刑十个月!!!

永安槐南镇的一男子怎么也想不到,

一时冲动竟要付出如此大的代价。

案情简介

永安市槐南镇的罗某和池某本是叔嫂,后来池某的丈夫因故去世,池某便改嫁他人。再婚后,池某与罗某仍是邻居,但双方却时常因菜地界线发生争执。年4月11日,池某的现任丈夫在菜地种菜,罗某以池某已改嫁他人不得再在罗家的菜地上种菜为由,与池某的丈夫发生口角。

听到二人争吵,站在不远处的池某背着孙子也上前加入了口角之争,双方越吵越激烈,期间池某多次用手指着罗某,罗某怒不可遏反手给了池某一巴掌,池某及其孙子一同被打倒在地。围观村民见势报了警,警察与闻讯赶来的村主任给双方做了调解工作,最后罗某给池某赔礼道歉。

本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,不料池某当天夜里头痛难耐,到村里的诊所开了止痛片依然不见效。第二天,医院拍片检查也没查出原因。医生叮嘱多休息后,池某便回了家,怎料,午饭过后池某竟然晕了过去,不省人事。

其家人立即将医院救治,医生检查发现池某系右侧椎动脉颅内段动脉瘤破裂出血,必须马上送往福州手术救治。池某先后在福州和泉州手术治疗,才保住性命。

年11月3日,罗某被永安市公安局传唤到案接受调查。后永安市检察院以罗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永安市法院提起公诉。

庭审现场

永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罗某以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,殴打他人致轻伤二级,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,但罗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,当庭自愿认罪,属自首,可以从轻处罚,故判决罗某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。

罗某刑满释放后,池某向永安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罗某赔偿其医疗费、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.74元。永安法院审理后认为,罗某的打人行为致使池某的右侧椎动脉夹层动脉瘤破裂出血,池某的伤情经鉴定已达七级伤残,罗某打人行为经鉴定造成池某受伤结果的参与度为70%,池某自身疾病参与度为30%,最后判决罗某应赔偿池某各项损失合计.7元。

法官提醒

千里修书只为墙,让他三尺又何妨。罗某的一巴掌,不仅让池某险些丧命,也让自己陷入了牢狱之灾。邻里之间应互爱互敬,互帮互助,谦让和善,宽容礼让。邻里之间因为小事产生矛盾,应冷静处理,忍一时风平浪静,退一步海阔天空,切忌冲动。

作者:王丹婷、巫丹

来源:平安三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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